“抹茶不给注册了么?”不少食品、饮料行业的从业者和商家都在问这个问题,打开商标查询网站,输入“抹茶”二字,会跳出大量“等待实质审查”“驳回通知”等状态——这个曾经看似“谁都能用”的通用名称,如今在商标注册领域似乎成了“烫手山芋”,难道“抹茶”真的要退出商标注册的舞台了吗?这背后,藏着一场关于“通用名称”与“商标权”的拉扯。

“抹茶”火了,但商标“门”变窄了

提到抹茶,人们想到的是翠绿的茶粉、细腻的口感,从奶茶、蛋糕到冰淇淋、饼干,“抹茶味”几乎成了健康、清新风味的代名词,随着消费升级,国内抹茶市场从2015年起爆发式增长,相关企业数量翻了近10倍,年产值突破百亿元,商家们纷纷抢注“抹茶”商标,想借这股“东风”打响品牌。

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审查结果却让不少人意外:大量含“抹茶”的商标申请被驳回或限制注册,XX抹茶”“抹茶小铺”“原味抹茶”等常见组合,不少都收到了“缺乏显著性”“属于通用名称”的驳回理由,这让不少商家困惑:“我用‘抹茶’描述产品,怎么就侵权了?”

为什么“抹茶”会碰壁?通用名称的“红线”

商标的核心功能是“区分来源”,让消费者认准品牌,如果一个名称被行业普遍使用,成了描述产品类别的通用词汇,就不能被某个企业独占——否则会妨碍公平竞争,这就是“通用名称”在商标审查中的“红线”。

“抹茶”到底是不是通用名称?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,通用名称包括“商品通用名称”和“名称、型号”,商品通用名称是指为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所采用的,或者同行公众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,而“抹茶”在食品行业中的使用,早已超越了品牌指向,成了“绿茶粉末”“绿茶类制品”的统称:消费者说“我要一杯抹茶奶茶”,指的是“用抹茶粉制作的奶茶”,而非特指某个品牌的奶茶。

早在2010年前后,日本“抹茶”(Matcha)就曾因被认为在中国市场已成为通用名称,导致相关商标注册受阻,随着国内抹茶产业的普及,“抹茶”的通用名称属性更加明确,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发布的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对于“抹茶”等描述产品原料、种类的名称,除非企业能证明其通过长期使用获得了“第二含义”(即消费者看到名称直接联想到品牌,而非产品类别),否则很难注册为商标。

“想用抹茶品牌?要么改名,要么‘创’出新意”

既然“抹茶”本身难注册,商家是不是就彻底与“抹茶品牌”无缘了?也不是,商标注册讲究“技巧”,核心是“避免通用性,突出显著性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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