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虚拟币市场的波动与直播行业的爆发,“直播带虚拟币合约”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现象,一些主播通过直播平台向观众推荐虚拟币合约交易,甚至引导开户、喊单、承诺高收益,吸引了大量参与者,这种行为是否合法?背后隐藏着哪些法律风险?本文将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出发,结合监管政策与司法实践,对“直播做虚拟币合约”的合规性问题进行深度解析。

虚拟币合约交易在我国处于“明确禁止”状态

要判断“直播做虚拟币合约”是否违法,首先需明确虚拟币合约交易本身的合法性,根据我国监管政策,虚拟币相关业务已被全面禁止。

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924通知”),明确规定: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币兑换、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币、为虚拟币交易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,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”“虚拟币合约交易”本质上属于虚拟币的衍生品交易,属于“虚拟币之间的兑换”及“为虚拟币交易提供相关服务”的范畴,被明确纳入非法金融活动范围。

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、中国银行业协会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多次发声,强调虚拟币合约交易具有“高杠杆、高风险、易滋生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”的特点,普通参与者面临本金损失、信息泄露等多重风险,监管层的多次“禁令”已传递出清晰信号:虚拟币合约交易在我国不具合法性,任何相关业务活动均被禁止。

直播参与虚拟币合约:可能触犯的违法行为

既然虚拟币合约交易本身非法,直播做虚拟币合约”是否必然构成违法?需结合主播的具体行为,从以下几个维度分析其法律风险:

组织、领导非法金融活动

若主播通过直播平台组织他人参与虚拟币合约交易,例如引导观众注册境外虚拟币交易所、提供合约交易教程、喊单指导操作等,可能涉嫌“组织、领导非法金融活动”,根据《刑法》第225条,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,非法从事资金借贷业务,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拆借、融资担保、外汇买卖等业务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经营罪,虚拟币合约交易作为非法金融活动,主播若在其中扮演“组织者”“领导者”角色,且达到一定规模(如涉及金额较大、参与者众多),可能面临刑事追责。

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

部分主播在直播中通过“保本付息”“高额收益”“稳赚不赔”等虚假宣传,诱导观众向虚拟币合约平台充值,若资金最终未进入真实交易,而是被主播或平台挪用、侵占,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;若资金确实用于虚拟币合约交易,但未具备金融许可,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根据《刑法》第192条、第176条,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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